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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养奶牛大户将获财政补贴

记者从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获悉,省财政将安排2000万元资金,对奶牛存栏200头以上(含200头)的养殖场、养殖户、奶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补贴。

“此次补贴的政策引导性非常强。”省奶业协会会长张志民说。首先从扶持对象看,此次我省确定对奶牛存栏200头以上(含200头)的养殖场、养殖户、奶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补贴。向奶牛优势区域倾斜,优先对退园(区)进场、扩大养殖规模和生产加工一体化的养殖企业及转制改造的养殖小区进行补贴。“这体现了我省加快推进奶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的思路。”张志民表示。

据了解,补贴共分三大块。一是奶牛饲养成本补贴,补贴对象为2015年开展玉米青贮的奶牛存栏200头以上(含200头)的养殖场、养殖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补贴标准为每立方米玉米青贮补贴10元,每头奶牛补贴不超过10立方米。

二是巴氏奶加工生产补贴。按每个巴奶加工店(点)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对奶牛存栏200头以上(含200头)的养殖场、养殖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办巴氏奶加工并依法取得三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必须在2015年5月30日之前取得)的巴氏奶加工店(点)进行补贴。

三是生鲜乳价格指数保险保费补贴。对为规避奶牛养殖风险,保护奶农利益,稳定奶业发展,创设生鲜乳价格批量数保险县(市、区)的参保奶农进行补贴。按参保奶农承担保费的50%进行补贴。

我省将按照各市2014年年底奶牛能繁母牛存栏量,综合确定扶持资金分配。对单个主体最高综合补贴不得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