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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厅(委、局):

  为确保秋冬种小麦、油菜、马铃薯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和品种保护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7〕3号),我部决定于9月中旬组织开展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检查区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区、市)的种子经营门店。

  检查重点作物为小麦、油菜、马铃薯。

  二、检查内容

  (一)查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核查门店经营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规范,重点检查二维码制作规范和可追溯实现情况。

  (二)查备案。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严查门店是否备案、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已备案信息是否在中国种业信息网上公开等。

  (三)查未审先推。核查门店经营品种,整治未审先推行为。

  (四)查种子质量。抽取门店经营种子样品,对所有油菜、小麦种子样品进行发芽率、纯度检测,对马铃薯进行健康检测,对小麦开展品种真实性检测。

  三、组织分工

  (一)组织方式。此次专项检查采取省级自查和农业部种子管理局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相关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本辖区检查工作,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将派出检查组进行抽查,具体抽查时间、省份及参加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二)检测分工。部级抽查的小麦品种的真实性检测委托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小麦中心落实;马铃薯种薯健康检测委托黑龙江省农科院植物脱毒苗木研究所落实;油菜和小麦种子样品的发芽率、纯度检测以及所有抽查结果汇总分析、通知、确认等处理,由全国农技中心负责。

  相关省(区、市)种子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样品的纯度、发芽率、小麦品种真实性指标检测。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秋季种子市场检查工作,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被抽查到的省份要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落实“双随机”要求,确保检查力度。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和《农业部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农政发〔2015〕4号)的要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于近年来各地各级农业部门监督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品种,以及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的品种,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抽查覆盖面不低于70%。

  (三)要做到检打结合。检查中发现的不用通过检测就能确认的违法行为,应当即予以查处。经检测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予以查处。

  (四)规范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报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扦样、检测和执法检查,认真制作询问笔录和扦样单,做好样品确认等证据固定工作,确保每个样品形成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及时归纳整理并留存备查。请各省级种子管理机构于9月25日前将秋季农作物种子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送我部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遇有重大问题,应主动向我部反馈,并及时妥善处置。

  联系方式: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电话:010—59193114  传真:010—59193195

  电子邮箱:zzjscjgc@agri.gov.cn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种子检验处

  电话:010—59194513  传真:010—59194511

  电子邮箱:liufengze@ agri.gov.cn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杂交小麦工程研究中心

  电话:010—51503767  传真:010—51503757

  电子邮箱:pangbinhuang1122@aliyun.com

  黑龙江省农科院植物脱毒苗木研究所

  电话:0451—86636073  传真:0451—86619234

  邮箱:1491219675@qq.com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8月30日